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4S店强制买三年盗抢险首先可以向厂家进行投诉,或者是到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投诉,同时还可以找媒体曝光、用法律手段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罚款和拘留,没有什么不小心,因为盗抢汽车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便宜,所以交警不会认同当事人的辩词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辆盗抢险不可以一次买三年的,你所说的一次买三年盗抢险可能是一次收取了你三年的盗抢险的保险费用,到期给你自动购买,可以去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买的汽车,商业险里边不一定包含全车盗抢险,盗抢险一般是个独立险种,和第三者,玻璃险,划痕险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2种观点: 1、对于盗抢险当事人是可以不进行购买的。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是指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由保险公司进行承担的一种保险。不购买不影响上路。2、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盗抢险能买吗车辆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可以保障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夺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赔偿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1、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全车盗抢险有没有必要买这是非常有必要购买的。因为一辆车除了最基本的商业保险之外,很少有车主会主动去购买其他的商业保险。而在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车辆偷盗新闻报道中,保险公司所赔偿的金额非常的少,有的甚至无法获得赔偿,这个时候全车盗抢险就突出了它的重要性。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车辆被盗抢或者是零件丢失的事件非常多,一旦车辆被盗,是无法通过商业保险获得赔偿的。盗抢险要不要买车辆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可以保障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夺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赔偿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1、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车险盗抢险有用吗?车辆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可以保障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夺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赔偿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1、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到底值不值得买商业险商业保险还是值得买的,中国的保险监管机制是全球最变态的偿二代监管机制,不仅仅有法律支持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保险公司背后还有再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基金公司作为坚强的后盾。同时保险法规定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干预受益人领取保险金。《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1种观点: 帮您了解到的,对于新车需要盗抢险吗有如下:1.盗抢险有无必要购买一直是比较受争议的话题。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很多车主对盗抢险一知半解,常会发出“盗抢险有必要买吗”这样的疑问。其实车主们可以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投保盗抢险。2.据公安部的统计显示,2010年来,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但由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设置不足、管理滞后等原因,盗窃机动车案件出现了急剧上升态势。2012年1-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318.2万起,其中,盗窃机动车案件达52.5万起,机动车抢劫、抢夺案件也不在少数。3.另外,治安差的地区,车辆被抢被盗的机率也会大增。除了加强自身防盗安全意识外,车主们需要提高投保意识,科学转嫁风险,为爱车投保“盗抢险”,这样即使车辆不幸被盗,也可通过保险理赔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4.另外,车主还需注意盗抢险的保险范围和生效时间。保险专家表示,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项:一是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2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都是不予赔偿的。5.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车辆盗抢险 ,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可以保障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夺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赔偿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1、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3种观点: 首先看一下车险有哪些种类。目前车险分为强制性车险和商业车险,强制性车险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交强险,只要汽车想上路就必须投保,没有商量的余地。至于商业险则是交强险有效地补充,可以由车主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购买。而商业险又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盗抢险就属于基本险,除了盗抢险以外,基本险还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相对来说,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基本险车主选择的相对较多一些,至于盗抢险有无购买必要,需要根据汽车自身的状况和汽车经常出入的场所而定。许多人会投保车辆盗抢险,那么盗抢险保障的范围有哪些呢?盗抢险有必要买吗?盗抢险的全称是全车盗抢险,主要对以下三种情况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一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二是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是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因此,假如车主的爱车是新车、是好车,相对来说被盗的可能性就更大些,对于这部分车主来说投保盗抢险非常有必要,可以在爱车被盗时得到赔偿。而假如汽车自身价值不高、相对老旧,发生被盗的可能行不大,那么就大可不必投保盗抢险了。一、机动车辆丢失保险索赔的程序第一步:报案。1、车辆丢失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一张《出险通知书》、一式四份《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写好,待其他手续办齐后一起交回保险公司;《权益转让书》签字或盖章后一份自己留下,一份交回保险公司,一份交给丢车地公安局,一份在办丢失证明时交给公安局二处。第二步:耐心等待三个月在保险公司报完案,就回家耐心地等三个月吧。公安部门需要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才会给开《丢失证明》,有了《丢失证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这是铁打的规矩,谁也没办法改变。第三步:开丢失明从丢车日起满三个月后,您就可以去办《丢失证明》了。具体方法是: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一份丢车情况证明;然后,带一份丢车情况报告、一份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情况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出具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第四步: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第五步:递交索赔单证把相关手续办齐后交给保险公司。第六步: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辆盗抢险不可以一次买三年的,你所说的一次买三年盗抢险可能是一次收取了你三年的盗抢险的保险费用,到期给你自动购买,可以去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1种观点: 帮您了解到的,对于新车需要盗抢险吗有如下:1.盗抢险有无必要购买一直是比较受争议的话题。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很多车主对盗抢险一知半解,常会发出“盗抢险有必要买吗”这样的疑问。其实车主们可以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投保盗抢险。2.据公安部的统计显示,2010年来,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但由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设置不足、管理滞后等原因,盗窃机动车案件出现了急剧上升态势。2012年1-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318.2万起,其中,盗窃机动车案件达52.5万起,机动车抢劫、抢夺案件也不在少数。3.另外,治安差的地区,车辆被抢被盗的机率也会大增。除了加强自身防盗安全意识外,车主们需要提高投保意识,科学转嫁风险,为爱车投保“盗抢险”,这样即使车辆不幸被盗,也可通过保险理赔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4.另外,车主还需注意盗抢险的保险范围和生效时间。保险专家表示,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项:一是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2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都是不予赔偿的。5.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车辆盗抢险 ,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可以保障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夺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赔偿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1、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2、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3种观点: 购买车险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作出合适的选择。盗抢险并非必需品,因此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盗抢险全称为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其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法律分析一、关于购买车险,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作出合适的选择。盗抢险并非必需品,因此您在购买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二、什么是盗抢险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盗抢险赔偿条款(1)赔偿项目:如果您的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满60天,保险金额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车被盗抢后,在60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修复费用。(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拓展延伸盗抢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因盗抢险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盗抢险通常包括盗窃、抢劫、抢夺等形式的犯罪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社区或商业场所发生盗抢险事件后,投保人可以购买盗抢险。然而,盗抢险的购买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首先,盗抢险的购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投保人需要购买盗抢险,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和保险金额提供相应的保障。其次,在某些情况下,投保人可能无法购买盗抢险。例如,如果投保人已经购买了其他类型的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为其购买盗抢险。此外,投保人还需要了解盗抢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障范围,以便在需要理赔时得到合理的保障。总之,盗抢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盗抢险保障。在购买盗抢险时,投保人需要了解盗抢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障范围,并确保满足购买盗抢险的条件。结语购买车险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作出合适的选择,盗抢险并非必需品,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盗抢险全称为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1种观点: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盗抢险有必要买吗1.盗抢险有无必要购买一直是比较受争议的话题。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很多车主对盗抢险一知半解,常会发出“盗抢险有必要买吗”这样的疑问。其实车主们可以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投保盗抢险。2.据公安部的统计显示,2010年来,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但由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设置不足、管理滞后等原因,盗窃机动车案件出现了急剧上升态势。2012年1-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318.2万起,其中,盗窃机动车案件达52.5万起,机动车抢劫、抢夺案件也不在少数。3.另外,治安差的地区,车辆被抢被盗的机率也会大增。除了加强自身防盗安全意识外,车主们需要提高投保意识,科学转嫁风险,为爱车投保“盗抢险”,这样即使车辆不幸被盗,也可通过保险理赔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4.另外,车主还需注意盗抢险的保险范围和生效时间。保险专家表示,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项:一是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2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都是不予赔偿的。5.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2种观点: 盗抢险是否有必要购买要考虑到车龄、环境、行驶的路线等因素去综合评定。盗抢险的赔付仅仅是针对全车盗抢,如果是车内财物或者汽车部分比如车轮,后视镜,雨刷器等被盗抢,那么是不给予赔付的;现在出现盗抢车辆的案件频率是非常少的,盗抢车辆一类的案子中,大部分都是发生在新车上,因为汽车的贬值很大,开过几年的旧车拿到二手市场上卖,是不值什么钱的;所以旧车没必要买盗抢险;如果你的车经常停放的区域布有监控,而且还有保安巡逻,又极少开车去偏远和不安全的区域,那么不管你是不是新车,可以考虑不买盗抢险。
第3种观点: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盗抢险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定义盗抢险属于商业险中的主险,保险责任为被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或者被抢劫,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等)。在被保险车辆被盗抢60天之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按实际的保险金额对出险时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从而减少车主的经济损失与负担。保险责任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额确定在投保汽车保险盗抢险时,车主应该详细的阅读条款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辆盗抢险不可以一次买三年的,你所说的一次买三年盗抢险可能是一次收取了你三年的盗抢险的保险费用,到期给你自动购买,可以去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9月19日起进行了车险改革。之后的车险损失险全覆盖盗抢险。应该是不可以退的,这属于政策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