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新建的房屋,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 房屋所有权 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1、立项批准文件; 2、 国有土地使用证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