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公司决定对各项目部 (项目经理部)实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1、杜绝和消灭事故和重大伤亡,重大设备毁损、爆炸事故。
2、工伤事故频率5‰以下。
3、不发生火灾事故。强化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管理,加强义务消防队消防知识培训,经常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4、劳动卫生方面:
a粉尘作业点合格率达到62%;
b毒物作业点合格率达到76%
c物理因素作业点合格率达到68%;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75%
6、创文明标化工地考核指标:
各项目经理部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综合治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达标,重点在‘五小’;设施(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浴室)整洁、卫生;作业面和观场平整、整洁、卫生。材料堆放整齐,标志明显;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达标,正确使用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
市区主干道旁,非市区建筑面积在1万千方米以上的工地,创建文明标化工地(即安全优良)。
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
a生产管理人员全部持安全管理培训证上岗;
b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c工人进场执行“三级教育”,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达100%
d其他安全培训由公司统一布置。
二、奖励:
1、省市安全检查项目获得优良通报表扬者,奖励项目组2000元;
2、省市文明施工检查项目获得优良通报表扬者,奖励项目组2000元。
三、处罚:
1、以上7条有1条不达标者,扣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当年集体承包奖的10%,依此类推;4条不达柝或省市检查受通报批评者,扣除全部承包奖。
2、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除执行本款第1条外,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扣除承包奖。
3、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扣除全部承包奖,并视责任情况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总关于安全工作的三点重要指示,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争创文明标化工地。
本责任书由公司领导和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字后盖章生效。
公 司: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