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十大权利都包括: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2、知情权;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
7、紧急避险权;
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