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和解决医患纠纷,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沟通,共同探索,建立解决医患纠纷长效机制。
1、建立及时向、报告制度。如果出现严重的医患纠纷与冲突,或者发现有“医闹”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加强与、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利用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优势,在法律层面上给予技术支持,在的领导和的支持下尽化解医患矛盾,并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共同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解决医患纠纷的长效机制,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强与医院的信息交流,共同发现矛盾,解决纠纷。应该加强与医院之间对于医患纠纷动态的信息交流,医院可以向反映已出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特点等情况,可以指导医院如何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和医院应该共同发现矛盾、共同探索矛盾化解的最佳方式。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及时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医患纠纷的现象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通报,便于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提高医疗工作的透明度。监管部门要督促医院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发生纠纷后,及时通知医院将病历交至监管部门保管,防止医院隐藏、篡改病历。建立、行业、群众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二)、建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把握纠纷特点。
1、坚持能动司法,把调解方式放在首位。将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以保护受害者利益为理念,以保障医院合法权利为视角,把握赔偿的数额额度,通过灵活的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
2、联合医院、卫生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将医学专业性与调解的灵活性相结合,既能增强医方加入调解的积极性,又能提高患者一方的信任度,人民可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提高协议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