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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交通法规常识

来源:达言教育

法律分析:

1、自行车与机动车一样实行右侧通行;

2、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有自行车道的,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

4、没有自行车道的,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距右边1.5米内)行驶;

5、有自行车道但被占用无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自行车道;

6、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市区道路,左边为机动车主道,中间为机动车辅道,右边为行人、非机动车道。行人/非机动车道上,左边为非机动车道,右边为行人道。混合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有路权,一般的大型立交桥下都设有混合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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