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言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案件较轻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较轻怎么处理

来源:达言教育

犯罪情节轻微,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为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具体案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刑事案件较轻处理的构成要件: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